为何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低于或高于残值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支,而不是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净残值的部分,通常不会直接计入营业外收支,而是会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通过折旧逐步体现。如果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因减值而低于其预计净残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使用权资产一旦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意味着即使后续期间资产的价值有所恢复,也不能调整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
然而,当使用权资产处置时,如果实际残值高于账面价值,超出部分才会确认为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是因为资产处置时,实际残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反映了资产处置的实际结果,而不是日常经营活动的结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这种非经常性的、与持续经营无关的损益通常计入营业外收支,而不是资产处置损益。
如果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净残值,这通常意味着资产尚未完全折旧。在处置时,如果实际残值低于账面价值,那么这个差额会作为资产处置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因为这是处置活动直接产生的损失。
总结来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净残值之间的差异在处置时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实际残值,而非账面价值。实际残值高于账面价值的超额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则计入资产处置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