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需要分别确认,还是以净额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确认,而不是以净额确认。这是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代表的是未来不同期间的所得税影响,它们分别与不同的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并且可能在不同的时间转回。因此,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应当分别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反映它们各自的性质和潜在的经济利益或义务。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企业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当期影响,但这并不改变它们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