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如果母公司无偿划转了一个固定资产给子公司,母公司的账务处理:借:长投 贷:固定资产,是否正确。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二)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指引 (21),母公司无偿划转固定资产给子公司的账务处理应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
这种处理方式是正确的,因为它反映了母公司将其固定资产转移给子公司作为投资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母公司应按冲减实收资本处理,而子公司则按接受投资处理。因此,母公司的账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