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企业比如滴滴的快车业务。根据其当年的美股招股书来看,滴滴是总额法确认收入,即按照收取乘客的车费确认收入,将支付给司机的分成确认成本。现在有个场景是,如果乘客发单且司机接单后,乘客超过规定时间又取消订单,是要支付取消费的。而为了给司机空驶了一段距离补偿,会把取消费给到司机,但是取消费和空驶费计算逻辑又不一样,比如取消费固定收取3元。而空驶费是按照司机行驶公里数*单价计算的。也就是说取消费和空驶费不是平进平出的关系。求问:司机的空驶费是应该计入成本还是销售费用?收取乘客的取消费应该冲减成本还是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第四章 利润表-第三十条:企业在利润表中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司机的空驶费是由于乘客取消订单导致的额外成本,这部分费用应计入成本,因为它直接与提供服务的过程相关。
收取乘客的取消费,虽然是由乘客支付,但其目的是为了补偿司机因取消订单而产生的空驶费用。因此,这部分取消费应首先用于冲减因空驶产生的成本,如果冲减后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可以确认为收入。这是因为取消费的本质是为了补偿成本,而不是作为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