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核算内容是什么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来核算的,它们反映了企业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 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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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但该权利不是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也不是一项可直接转让的金融资产。例如,当企业已经提供了服务或商品,但客户尚未支付款项,且付款条件尚未满足时,企业会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一个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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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则是企业已收取客户对价但尚未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这通常发生在预收款项的情况下,比如客户预先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款项,但企业还未完成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记录一个合同负债,直到商品或服务交付后转为收入。
会计处理通常如下: - 当企业收到客户支付的款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合同负债”科目。 - 当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借记“合同负债”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相关收入科目。
这两个科目都是为了反映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确保收入确认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定期评估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可收回性和义务的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