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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提前开票未发货未收款的正确做法
提前开票未发货未收款,会计怎么处理

提前开具销售货物发票但未发货且未收款的情况,会计处理如下:

  1. 当发票开具时,由于商品尚未发出,收入确认条件未满足,此时应将发票金额确认为一项负债,通常记作“预收账款”科目。同时,由于增值税义务已经产生,应确认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实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当商品发出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将预收账款转为收入,并结转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 如果在此期间收到款项,应减少预收账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请注意,以上处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税收法规进行。如果商品发出时仍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那么应继续保留在“预收账款”科目,直到满足条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