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开票未发货未收款,可以计入合同负债吗?
提前开具销售货物发票但未发货且未收款的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因此,尽管商品尚未发出,但只要企业已经收到了客户的预付款或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使款项尚未到账,也应当将这笔金额确认为合同负债。在商品发出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再将合同负债转为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所以,提前开票未发货未收款的款项可以计入合同负债。
提前开具销售货物发票但未发货且未收款的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因此,尽管商品尚未发出,但只要企业已经收到了客户的预付款或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使款项尚未到账,也应当将这笔金额确认为合同负债。在商品发出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再将合同负债转为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所以,提前开票未发货未收款的款项可以计入合同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