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支付的贴现利息是不是应该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呢?
对于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情况,支付的贴现利息不应计入其他流动资产,而是应当直接计入财务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贴现利息通常被视为借款费用的一部分,因此应当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而不是作为一项资产进行摊销。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会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相关负债科目,以反映支付的贴现利息。
对于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情况,支付的贴现利息不应计入其他流动资产,而是应当直接计入财务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贴现利息通常被视为借款费用的一部分,因此应当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而不是作为一项资产进行摊销。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会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相关负债科目,以反映支付的贴现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