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以及注意事项
使用权资产的终止确认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
- 租赁期结束:租赁期满,且承租人没有行使续租选择权,使用权资产和对应的租赁负债应当终止确认。
- 提前终止租赁:如果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未摊销部分应终止确认。
- 出售使用权资产:承租人出售了使用权资产,且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此时使用权资产和对应的租赁负债应终止确认。
- 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在融资租赁中,如果租赁期结束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使用权资产通常终止确认,租赁负债也相应处理。
会计处理一般如下:
- 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使用权资产”科目,注销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 终止确认租赁负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贷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和“银行存款”等科目,注销租赁负债。
注意事项: - 减值测试:在终止确认前,应评估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如有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 收益或损失:终止确认产生的任何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 - 会计估计变更:如果变更导致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调整,应根据变更后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如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相应调整。 - 税务影响:考虑终止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可能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具体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