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如何处理被投资公司亏损的会计分录及长期股权投资调整
比如24年截至3月份,这家被投公司亏损了100万元,我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的相关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如果被投资公司在2024年截至3月份亏损了100万元,您作为投资方,应当按照30%的持股比例确认应分担的净亏损,即30万元(100万元 * 30%)。这30万元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投资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3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分担亏损而减少至零,但您仍有义务承担被投资单位的进一步亏损,那么您需要评估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不需要承担额外损失,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则不应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