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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服务预收款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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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意味着,一旦企业收到租赁服务的预收款,即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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