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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商誉案例解析
能不能解释的简单易懂一些,不要用那些书面语言去解释,从生活中找个逻辑一样的例子来说明

当然可以。让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这个问题。

想象一下,你买了一家小店,这家店的价值是10万元。但是,当你买下它后,你发现这家店实际上值12万元,因为它的商誉(即顾客对这家店的喜爱和忠诚度)很高。所以,你账面上记录的这家店的价值是12万元。

然而,税务局不承认商誉的价值,他们只看你实际支付的10万元。这就意味着,从税务的角度来看,这家店的价值只有10万元。

现在,问题来了:你账面上的价值(12万元)和税务局认可的价值(10万元)之间有2万元的差额。这2万元的差额在会计上被称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为将来你卖掉这家店时,可能需要为这2万元的差额支付税。

但是,根据会计准则,你不需要为这2万元的差额预先记录任何税务负债(即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是因为商誉的价值本身就很主观,如果现在就记录税务负债,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变得复杂和不准确。

所以,简单来说,当你买下一家店,并且它的商誉价值高于你支付的价格时,你不需要为这个差额预先记录税务负债。这就是为什么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