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企业经营的项目包括:工程管理服务,土台方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货;专业设计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助察、设计、监理除外);市政设施管理,:1地整治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日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这个经营范围可以开“工程服务-机械施工”类别的发票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第十八条,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等项目的分类,应当根据其性质和经济特征以及管理需要进行。发票的开具与会计准则直接相关的内容不多,主要遵循税务法规和发票管理的具体规定。在您提供的经营范围内,“工程管理服务,土台方工程施工”等业务,都属于可以开具“工程服务-机械施工”类别发票的项目。因此,如果您的企业从事这些服务并且符合税务部门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应该是可以开具“工程服务-机械施工”类别的发票的。在实际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获取准确的开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