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异常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增值税会计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异常可能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 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劳务不符合规定的抵扣条件,例如用于非应税项、免税项、非经营性支出等,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项税额。
- 发票中的信息填写错误或发票本身的问题,如税率填写错误、计税依据不准确等。
- 交易本身存在问题,例如发票对应的交易不存在或者交易不真实。
- 税务机关认定发票为异常发票,可能是因为开票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偷税、骗税等,导致其开具的发票不能用于抵扣。
- 发票已经被纳税人使用过并完成抵扣,后续再次使用进行抵扣属于重复抵扣。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纳税人应及时与发票开具方或税务机关联系,依法依规处理异常发票问题,以确保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正确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