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立国内信用证给供应商,供应商贴现,贴现系由本公司承担,开立的国内信用证应该列报短期借款还是应付票据,还是其他流动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供应商将国内信用证贴现且贴现由本公司承担,这相当于企业产生了一项金融负债。由于国内信用证通常用于短期支付安排,它通常与应付票据的性质相符。如果信用证的期限在一年以内,且符合应付票据的定义,那么应该列报为应付票据。如果信用证的期限超过一年,或者根据合同条款,信用证在一年后才可能要求支付,那么它可能需要归类为其他流动负债。因此,具体列报应基于信用证的实际期限和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