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缴税款5万元,滞纳金0.5万元。会计分录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需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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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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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0.5万元 贷:银行存款 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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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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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利润分配(假设没有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元
请注意,滞纳金通常不被视为所得税的一部分,而是作为一项额外的费用处理,因此它记入营业外支出。而补缴的所得税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最终影响留存收益。实际的会计处理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