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20万元,消费税税率30%。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如果消费税是由委托方承担的,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算如下:
消费税税额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1 - 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税率
在这个例子中,材料成本为50万元,加工费为2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0%。所以:
消费税税额 = (50万元 + 20万元)/ (1 - 30%) × 30% 消费税税额 = 70万元 / 0.7 × 0.3 消费税税额 = 100万元
因此,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100万元。在会计处理上,当支付加工费和消费税时,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70万元
同时,受托方会代收代缴消费税,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交消费税 100万元
实际支付时,委托方的账务处理还需考虑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这样,委托方总共支付了190万元(170万元消费税 + 20万元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