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上涨,需要终止原先的使用权资产,确认新的使用权资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如果租赁发生变更且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并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这意味着,如果租金上涨导致租赁范围扩大,承租人可能需要终止原先的使用权资产,并确认新的使用权资产。但如果租金上涨仅仅是租赁对价的调整,而租赁范围和资产使用权未变,那么通常不需要终止原先的使用权资产,而是根据准则调整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