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中,非全资子公司上流交易的未实现销售的合并抵消分录
在合并报表中,当涉及非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内部销售交易时,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需要在合并报表中进行抵销处理。如果非全资子公司向上游母公司销售商品,且这些商品在报告期末仍保留在母公司的存货中,未对外销售,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进行以下抵销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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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抵销掉内部销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借:营业收入(母公司确认的收入) 贷:营业成本(子公司确认的成本) 存货(未实现销售的内部销售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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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需要抵销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借:营业成本(子公司确认的成本) 贷:存货(未实现销售的内部销售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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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的存货在期末仍未对外销售,还需考虑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借:未分配利润——期初 贷:营业成本
请注意,如果子公司是非全资的,那么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还需要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具体来说: 借:少数股东权益(按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 贷:少数股东损益(按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
这确保了合并报表不会因内部交易而高估或低估合并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