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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划转房产转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与案例解析
企业收到政府无偿划转的房屋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年末因用途改变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经评估后增值,账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收到政府无偿划转的房屋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当企业收到政府无偿划转的房屋时,由于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 贷:资本公积

  2. 年末,当企业决定将该房屋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若此时的公允价值已经过评估增值,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按评估增值额) 贷:固定资产(按原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按原值与增值额之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评估增值额超过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部分会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 如果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应根据变动情况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例如: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增值或减值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公允价值下降) 或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公允价值上升)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增值额)

请注意,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的相关规定进行上述处理,并确保在转换和后续计量中遵循正确的会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