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 A 是首次采用 IFRS,并决定根据 IAS 27 编制单独的财务报表。实体 A 已选择以成本计量其对子公司的投资。以下哪项不是主体 A 可以在其单独的期初 IFRS 财务状况表中计量这些投资的金额之一?
A. 根据 IAS 36 的子公司净资产使用价值
B. 根据 IAS 27 确定的成本
C. 视作成本等于实体 A 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过渡到 IFRS 之日的投资公允价值
D. 视作成本等于实体 A 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过渡到 IFRS 之日投资的上一 GAAP 账面金额
实体A在首次采用IFRS时,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其单独的期初IFRS财务状况表中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体A可以选择以下列方式进行计量:
B. 根据IAS 27(现已被IFRS 12:Consolidated and Sepa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所取代)确定的成本,这是允许的,因为它符合成本计量的要求; C. 视作成本等于实体A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过渡到IFRS之日的投资公允价值,这也是一个合理的初始计量选择,因为根据IFRS,公允价值可以作为成本计量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在首次采用IFRS时; D. 视作成本等于实体A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过渡到IFRS之日投资的上一GAAP账面金额,这个选项也是允许的,因为实体A从当地GAAP转换到IFRS时,它可以选择重述其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成本,只要这个金额反映了投资的公允价值。
然而,A. 根据IAS 36的子公司净资产使用价值,这不是一个合适的计量方式,因为IAS 36, Impairment of Non-Current Assets, Intangible Assets Not Yet Available for Use and Goodwill,主要关注的是减值测试,而不是用于初始计量投资的价值。因此,选项A不符合成本计量的要求,不应在实体A的单独期初IFRS财务状况表中用于计量这些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