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应收坏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合理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企业可以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来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预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企业应按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如果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企业则可能需要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损失准备。此外,如果企业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减值,应当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以反映可能无法收回的金额。在每个会计期间,企业都应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并据此调整坏账准备,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