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是集团母公司;
(2)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初始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假设截止到期末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3000万元;
(3)两公司是乙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甲公司直接持有两公司20%股权(乙公司直接持有丙公司80%股权),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初始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假设截止到期末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被投资单位可辦认净资产账面价值5500万元,评估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
(5)由于集团内部整体规划调整,现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两公司的股权用于对乙公司进行增资1500万元。
(无其他特殊交易,集团内公司均
为有限责任公司);
请问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甲公司对乙公司增资后,持有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是多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初始投资是5000万元,而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这意味着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初始投资中包含了商誉2000万元(5000万元 - 3000万元)。在后续计量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除非发生减值或其他调整,其账面价值通常保持不变。
对于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投资,甲公司直接持有20%的股权,初始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00万元,评估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由于甲公司对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权益法,甲公司应根据丙公司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来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现在,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两公司的股权(即对丙公司的20%股权)对乙公司进行增资1500万元。在国际会计准则下,这种内部交易通常会涉及权益结算的合并。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股权价值应基于评估公允价值8000万元的20%,即1600万元。这部分股权加上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原有投资5000万元,再考虑增资15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将是:
5000万元(原有投资) + 1600万元(丙公司股权公允价值) + 1500万元(增资) = 8100万元
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增资后,持有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是8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