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持有乙4.5%股权 如何做账 后续乙亏损呢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5%的股权,意味着甲公司对乙公司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通常不构成控制。因此,甲公司应采用权益法核算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乙公司后续发生亏损,甲公司应按照其持股比例确认应分担的亏损。例如,如果乙公司亏损10,000万元,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损失为450万元(10,000万元 × 4.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第十二条,甲公司确认的亏损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450万元,甲公司仅需减记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零,超出部分在账外进行备查登记。
假设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那么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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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投资损失: 借:投资收益 4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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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5万元(450万元 - 400万元),在账外进行备查登记。
如果乙公司后续实现盈利,甲公司应按照同样的比例分享利润,首先弥补之前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直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恢复到初始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