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它包括两类项目:一类是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如设定受益计划的变动;另一类是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信息,包括其所得税影响、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在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单独列示,并与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一起反映企业的全面收益情况。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