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确认的销售给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不一致,且母公司计提了销项税,子公司不能抵扣进项税,全部记入了存货,抵销分录怎么做呢?
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不一致,同时子公司无法抵扣进项税,全部计入存货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我们需要抵销内部交易的影响。以下是抵销分录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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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内部销售的营业收入: 借:营业收入(母公司确认的销售收入) 贷:营业成本(母公司确认的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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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内部销售的营业成本: 借:营业成本(子公司确认的销售成本,包括不能抵扣的进项税) 贷:存货(子公司持有的存货成本,包括不能抵扣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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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母公司计提的销项税,由于子公司不能抵扣,这部分税额不会在抵销分录中直接处理。它会体现在存货的价值中,并在子公司对外销售时影响销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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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需要考虑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子公司计提的) 贷:资产减值损失(母公司对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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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它已经包含在存货成本中,这部分不会在抵销分录中单独处理,因为它构成了存货的一部分,将在存货对外销售时影响销项税的计算。
请注意,具体的抵销分录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上处理是基于一般原则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