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之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可能涉及终止确认、继续确认或继续涉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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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如果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通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转移的对价与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利润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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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确认:如果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但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那么企业需要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同时确认一项相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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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涉入: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仅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此时需要根据继续涉入的程度,按照转移日因继续涉入而继续确认部分和不再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在两者之间分配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分配至不再确认部分的账面金额与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处理金融资产转移时,企业需要考虑是否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以及如何根据继续涉入的程度来确认和计量相关负债。如果涉及金融资产的部分转移,需要评估转移的部分是否满足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