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 下,本年度取得控制 权的子公司,利润表数据 如何 与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衔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三章 合并程序-第三十八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此,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该子公司的收入、费用、利润从购买日开始纳入,而不是从期初开始。
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三章 合并程序-第二十八条,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如果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因此,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应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期间进行调整后,再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
综上所述,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的利润表数据应从购买日开始纳入合并利润表,而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则需要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期间进行调整后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