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分录,狗屁不通呀,浪费我钱
您的表达似乎带有情绪,但我会尽力解释相关会计处理。当应收账款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核销后,如果之后又收回了款项,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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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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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款项时:
- 首先,冲减坏账准备: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 然后,将收回的款项确认为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这个过程不会直接影响损益,因为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都是资产类账户,它们之间的转移不会改变损益。然而,收回的款项实际上会增加资产,同时减少坏账准备,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质量的改善,间接影响了财务状况。
请注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通常是不允许转回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金融工具,如果之前确认的减值损失与公允价值变动有关,且公允价值后来上升,那么可以调整资产减值准备,但这不涉及损益的直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