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账面价值80万元,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7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75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这个案例中,设备的可收回金额需要通过比较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确定。
- 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70万元。
- 设备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75万元。
由于75万元大于70万元,因此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75万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而可收回金额为75万元,存在5万元的差额,这表明设备发生了减值。
因此,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元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元
这样,设备的账面价值将调整为75万元,与可收回金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