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使用权资产原值计算:如何考虑首期租金与后续租金的折现值
计算使用权资产原值的时候,合同约定先付后租,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时候付款,那么计算使用权资产原值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用首期租金加上后续年度的租金折现值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这里的租赁付款额包括所有必须支付的租金,无论支付时间是在租赁开始日还是之后。因此,首期租金应当包含在计算使用权资产原值的租赁付款额中,而不仅仅是后续年度的租金。在计算现值时,首期租金也需要折现,加上后续年度租金的折现值,共同构成了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成本。如果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支付,它会减少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而不是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是租赁负债初始计量金额加上初始直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