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和列报因不同的情况而异。如果基础设施是具有政府融资平台性质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且不采用BT、BOT等模式,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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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基础设施在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报表上是否确认为资产,取决于它们是否满足资产的定义,即是否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并且是可辨认的。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它们可以被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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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基础设施符合资产定义,通常会根据其功能和用途被列报为固定资产,但如果这些基础设施不是直接用于公司自身的经营活动,而是通过提升周边地块价值间接产生经济利益,可能不建议作为固定资产列报,而可能被归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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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基础设施的后续计量,如果它们有设计使用寿命,通常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计提折旧,摊销成本在其设计使用寿命内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基础设施是公共基础设施,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其会计处理可能需要遵循政府会计准则,而不是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公共基础设施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确认,且按照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或功能进行分类和后续计量,可能涉及折旧或摊销。
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适用的会计准则来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