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解除,财务报表附注上是否仍需披露
对外担保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已经解除的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的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如果担保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已经解除,这属于非调整事项,因为它发生在报告期后,且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因此,企业应当披露这一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以及它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包括担保的解除情况。然而,随着担保责任的解除,后续年度的报表则不再需要重复披露这一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所以,在初次披露后,企业不需要在后续财务报表附注中再次详细披露该已解除的担保事项,但可能需要提供相关更新信息,比如担保责任的最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