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会计处理:积分回赠业务的收入确认与报表记账
我现在公司有个A业务线,业务形态是申请产品获得一定积分回赠,这个积分在报表中如何记账以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第三十五条,企业对于提供给客户的积分奖励计划,应当评估该积分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如果积分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积分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积分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在您的公司A业务线中,客户通过申请产品获得的积分,如果根据企业的评估,这些积分提供了客户一项重大权利(例如,积分可以用来兑换价值较高的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积分视为单独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按照积分的公允价值和产品销售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具体来说,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当将收到的款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根据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另一部分根据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合同负债(递延收益)。随后,当客户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时,企业应当将之前确认的合同负债转为收入。

如果积分的公允价值无法直接观察到,企业应当使用估值技术进行合理估计。在客户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时,企业应当根据积分的公允价值,将合同负债中相应的金额转为收入。如果积分到期未被使用,企业应当在积分失效时将合同负债中的余额确认为收入。

会计分录方面,当产品销售时,企业应当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公允价值的部分)和“合同负债”(按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当客户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时,企业应当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如果积分到期未被使用,企业应当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