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益性采购的扶贫农产品应当如何入账
企业公益性采购的扶贫农产品,如果作为存货处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采购的农产品验收入库时,企业应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如“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以记录实际支付的金额。如果采购的农产品用于直接发放,而非销售,那么这部分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或“业务及管理费用”,具体取决于这项采购是否符合企业经营的主要活动。在公益性采购中,若涉及政府补助,还需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处理相关补助收入。在确认补助时,通常会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在满足条件时转入到相关费用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