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内部交易抵消:未开票收入成本的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影响
公司内部交易抵消的时候,暂估未开票的收入成本如何抵消呢?收入应该是已经计入增值税销项税,但是成本没有获取到进项税发票,这种要怎么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当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发生交易时,需要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内部交易的收入、成本和利润进行抵消处理。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公司A(销售方)已经将产品销售给公司B(购买方),并已经将相应的收入计入销项税额,但公司B尚未取得进项税发票,即公司B无法确认进项税额,因为中国的增值税制度要求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认证进项税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将A公司的收入与B公司的成本进行抵消。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对于已经计入的销项税额:
  2. A公司已经按已实现的销售额计提了销项税,并体现在会计账簿上。

  3. 对于B公司尚未取得进项税发票的成本:

  4. 如果货物已经被A公司售出且B公司已经确认其成本,则B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成本测量模型对成本进行计量。由于未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目前无法确认进项税额,因此,在合并时,应先将A公司的销售收入与B公司的对应成本进行抵消。
  5. 随后,在B公司取得进项税发票并能够认证进项税额时,可以进行一笔会计分录来调整B公司的进项税额,并相应地调整其成本。

抵消分录示例(假设B公司已确认成本而未确认进项税额): - 在A公司账簿中: - 借:主营业务成本(B公司确认的成本) - 贷:主营业务收入(A公司已认证的收入) -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涉及到其他账户,例如未实现利润等)

  • 在B公司账簿中(在取得发票和认证进项税额后):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相关资产账户(根据进项税额影响的成本或资产的调整)

重要的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正确处理内部交易,消除内部利润,并调整相关的税金影响。在具体操作时,可能需要结合税务政策和企业具体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沟通,以确保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