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分期确认的话 每年费用怎么计算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第二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六条,对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具体到每年费用的计算,可以采用以下公式:
每年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 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 当年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其中,“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指股份支付计划在授予日确定的权益工具的价值,而“当年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历史数据进行估计。如果股份支付计划规定了分期解锁,那么每年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将根据解锁进度和员工离职率等因素进行调整。
例如,如果一个股份支付计划规定了4年的等待期,每年解锁25%的股份,那么在第一年,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为总数的25%,第二年为50%(即第一年的25%加上第二年的25%),以此类推。每年的费用将根据这些预计数量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得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等待期内有新的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这意味着每年的费用计算可能需要根据最新的信息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