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集成业务收入确认: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会计准则解析
在集成业务中,有自有产品,也有采购第三方产品,采购的第三方产品基本无毛利,由公司提供集成方案,采用 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判断自身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集成业务中,如果公司提供集成方案并且控制了整个集成过程,包括自有产品和采购的第三方产品的整合,那么公司可以被视为主要责任人。即使采购的第三方产品基本无毛利,只要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就应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因此,如果公司在集成业务中是主要责任人,应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