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他公司借款,给出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公司向其他公司借款并需要计提利息,会计分录如下:
- 计提利息时(假设利息在期末一次性计提):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X元 贷:应付利息——公司名称 X元
这里的X代表应计提的利息金额,公司名称应替换为实际借款公司的名称。
- 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公司名称 X元 贷:银行存款 X元
请注意,实际的利息金额和支付日期应根据借款协议的条款来确定。如果利息是按月、季度或其他周期支付,那么需要相应调整计提和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