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本期纳税调整和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加计为0
使用权资产在会计处理中可能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当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时,应当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在本例中,如果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由于税率变动导致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变化,那么这种变化应当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因此,如果使用权资产在本期的纳税调整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合计为0,这意味着在当前税率下,使用权资产的税务影响没有对所得税费用产生影响。这可能是由于税率没有变化,或者使用权资产的税务影响被其他税务事项所抵消。然而,如果税率在未来发生变化,根据准则,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金额,并将影响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
总结来说,如果使用权资产本期的纳税调整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合计为0,这表示在当前条件下,该资产的税务影响没有导致实际的所得税费用变动。但企业仍需持续监控税率变化,以便适时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并相应调整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