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m 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CS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如果被视为无形资产,其摊销应遵循以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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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CSM系统,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摊销方法应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若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则通常采用直线法摊销(第六号准则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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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M系统的摊销应从可供使用时开始,直到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停止(第六号准则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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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CSM系统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将其账面价值转销(第六号准则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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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第六号准则第十九条)。如果无法确定CSM系统的使用寿命,那么它不应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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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金额通常是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减值准备累计金额(第六号准则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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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CSM系统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其摊销费用可能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而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案例中商标权的处理)。
因此,要确定CSM系统的具体摊销处理,需要知道其使用寿命、预期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以及是否与特定产品生产直接相关。如果没有这些详细信息,通常会采用直线法并根据估计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