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ERP软件并实施完成后如何入账
公司购买ERP软件并完成实施后,会计处理通常如下:
- 初始计量:
- 如果ERP软件是外购的,并且不包含在硬件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应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软件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如安装费、培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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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ERP软件是作为整体硬件系统的一部分,且不可单独使用,那么软件成本可能需要与硬件成本一起考虑,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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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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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ERP软件的开发满足资本化条件,即与软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那么在资本化期间发生的支出(如定制、配置、测试等)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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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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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ERP软件的开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例如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通过“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然后转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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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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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ERP软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应按照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通常体现在“管理费用”科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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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
- 购买时:
会计 借:无形资产(ERP软件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如果有资本化支出:
会计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 完成并资本化:
会计 借:无形资产(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余额)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 摊销时:
会计 借:管理费用(摊销金额) 贷:累计摊销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会计处理,确保符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