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餐、日、娱不得进项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即包括飞机、火车、汽车等各类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例如支付的利息费用,不得抵扣。
- 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无论是企业内部食堂还是外部餐饮消费,都不能抵扣。
- 居民日常服务的进项税额,包括但不限于家政、美容美发、健身等服务。
- 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如电影院、KTV、游乐园等娱乐场所的服务费用。
这些服务通常与个人消费或非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因此其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将这些项目的进项税额记入相关成本费用,而不是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