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企业在2007年至2010年间每年应税收益分别为:-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50万元,适用税率始终为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则该企业2010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6万元。
正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2007年,企业有100万元的亏损,这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接下来的几年,企业逐渐产生了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所得额可以用来抵扣之前的亏损。2010年的应税收益为50万元,加上之前未抵扣完的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 (100万元 - 40万元 - 20万元) = 90万元。因此,2010年的所得税费用为90万元 * 25% = 22.5万元。但由于之前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部分费用可以部分抵减。2007年的亏损在2008年和2009年已经抵扣了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60万元 * 25% = 15万元。2010年可以抵扣剩余的40万元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0万元 * 25% = 10万元,但只能抵减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因此2010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22.5万元 - 10万元 = 12.5万元。题目中给出的答案6万元可能是考虑到在2010年之前已经部分抵减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以2010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12.5万元 - 6万元 = 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