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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涉及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的纳税调整
某国有经营公司2024年度取得销售收入总额2000万元,劳务收入总额1200万元,租金收入800万元,财政补见300万元,成本、费用和损失共3800万元,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宣传费支出10万元。全年缴纳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3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单位为万元): (1)计算本月的销售收入总额。 (2)计算本月的会计利润总额。 (3)计算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金额。 (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的纳税调整金额。 (5)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本月的销售收入总额已经给出,为2000万元。

(2)会计利润总额的计算需要考虑所有收入和成本、费用及损失。由于题目没有明确指出“本月”,我们假设这里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都是全年的数据。因此,会计利润总额计算如下: 会计利润总额 = 销售收入总额 + 劳务收入总额 + 租金收入 - 成本、费用和损失 会计利润总额 = 2000 + 1200 + 800 - 3800 会计利润总额 = 200万元

(3)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 = 销售收入总额 × 5‰ 扣除限额 = 2000 × 5‰ 扣除限额 = 10万元 因为实际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所以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金额为超出部分: 纳税调整金额 = 实际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 扣除限额 纳税调整金额 = 20 - 10 纳税调整金额 = 10万元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计算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 = (销售收入总额 + 劳务收入总额) × 15% 扣除限额 = (2000 + 1200) × 15% 扣除限额 = 3200 × 15% 扣除限额 = 480万元 实际支出为1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因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金额为0。

(5)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金额(业务招待费)+ 纳税调整金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其他收入 - 其他扣除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 = 200 - 10 + 0 + 财政补贴 - (增值税 + 消费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所得额 = 190 + 300 - (50 + 80 + 13) 应纳税所得额 = 490 - 143 应纳税所得额 = 347万元

接下来,计算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 = 347 × 25% 企业所得税 = 86.75万元

综上所述: (1)销售收入总额为2000万元。 (2)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3)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金额为10万元。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的纳税调整金额为0万元。 (5)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