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赠送的存货,企业在核算时没有分配金额,导致出现部分存在有数量没有金额,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存货的公允价值(即其可辨认的市场价值)来记录和核算收到的无代价取得的存货。因此,对于供应商赠送的存货,尽管没有实际支付对价,但仍应基于存货的公允市场价值来确认其成本,以便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未能获取到存货的公允价值,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合理估计这些存货的市场价值,并据此入账。如果没有确凿的公允价值证据,这些存货可能需要在附注中特别说明,揭示其无代价取得的事实和价值估计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