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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非货币资产增资会计处理及影响分析
全资子公司在接受母公司以非货币资产投入的增资时,应当如何会计处理?

当全资子公司接受母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的增资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的个别报表层面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六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按照投出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确认为对全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确认损益和资本公积变动。在子公司层面,如果所取得的资产、负债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的“业务”,则应按照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的原则处理,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基础,调整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至公允价值,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所取得的资产、负债不构成业务,那么子公司应按照评估值入账,这通常会导致资本公积的增加。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内部重组交易的影响应当完全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