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会计准则中,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又继续以一项资产对B公司增资。A公司与B公司单体报表中应该如何对这笔增资进行会计处理?使用的是这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还是账面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对B公司进行增资,这不被视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而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交易。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在个别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于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A公司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而非公允价值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不确认损益。B公司在接受资产时,通常会按照公允价值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但这里需要考虑母子公司间交易的特殊性,可能会调整至账面价值。
因此,A公司在个别报表中会以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在合并报表中会抵销相关增值部分,使资产恢复到其在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在B公司的账面上,会按公允价值增加实收资本,但合并报表编制时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