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 C 在实体 F 中拥有 40% 的有表决权权益。实体 E 和实体 D 在实体 F 中各拥有 30% 的有表决权权益。根据合同协议,所有实体必须一致同意实体 F 的所有相关活动的决定。 实体 F 将资产出售给第三方,获得 500 的收益。实体 C 应将资产出售收益的哪一部分确认为对实体 F 的权益法投资的会计处理的一部分?
500
200
0
300
实体 C 在实体 F 中持有 40% 的权益,而实体 E 和实体 D 各持有 30% 的权益,且所有实体必须一致同意实体 F 的所有相关活动的决定,这意味着实体 C、E 和 D 对实体 F 有共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实体 C 应当根据其在实体 F 中的持股比例确认其应享有的收益份额。因此,实体 C 应确认资产出售收益的 40% 作为其权益法投资的会计处理的一部分,即 500 * 40% = 200。所以,实体 C 应确认 200 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