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实体不是 EBC 的子公司?
A. EBC Ltd. 拥有 XYZ Co. 48% 的直接权益。XYZ Co. 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XYZ Co. 的其余股权分配给股东,而不是每人持有不超过 1% 的 XYZ Co. 股权。
B. EBC Ltd. 拥有 JIK Ltd. 49% 的股份,对董事会就年度运营预算做出的决定拥有绝对否决权。JIK Ltd. 的剩余 51% 由数千名股东广泛持有(他们都持有超过 1% 的投票权)。
C. EBC Ltd. 拥有 XYZ Ltd. 51% 的权益,并与股东 B 签署了一项协议,其中 B 负责 XYZ Ltd. 的生产和商业运营,而 EBC 负责营销决策和人力资源部门。
D. EBC Ltd. 拥有 Douro Wines 25% 的直接权益。今年年初,EBC Ltd. 签订了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它确立了增持 Douro Wines 超过 26% 股权的选择权。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价内,可以随时行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从其活动中获得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影响被投资方的回报。在分析这些实体是否为EBC的子公司时,我们需要考虑EBC是否拥有对这些实体的权力,是否有能力从这些实体的活动中获得可变回报,并能影响其回报。
A. EBC Ltd. 持有 XYZ Co. 48% 的直接权益,但没有提及EBC是否拥有权力或能否从XYZ Co.的活动中获得可变回报,因此,根据信息,XYZ Co. 不是EBC的子公司。
B. EBC Ltd. 拥有 JIK Ltd. 49% 的股份,并对董事会就年度运营预算拥有绝对否决权。这表明EBC有权力影响JIK Ltd.的回报,因此JIK Ltd. 可能被视为EBC的子公司。
C. EBC Ltd. 拥有 XYZ Ltd. 51% 的权益,并与股东 B 签署了协议,这表明EBC有权力并且能够从XYZ Ltd.的活动中获得可变回报,因此XYZ Ltd. 是EBC的子公司。
D. EBC Ltd. 持有 Douro Wines 25% 的直接权益,但EBC有权在未来增持超过26%的股权,即使EBC有行权价格为价内的看涨期权,但目前它并未行使这个权利,因此不能仅基于此信息断定Douro Wines为EBC的子公司。
综上所述,只有B和C中的实体可能是EBC的子公司,因为EBC对它们有控制权。对于A和D中的实体,EBC目前没有足够的控制权来将它们视为子公司。